近日,建设部发布了《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》,反对一些地方急功近利,盲目追求建设所谓的“森林城市”,致使城市所依托的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遭到破坏,也偏离了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。
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意见》在明确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的同时,要求各地要本着“坚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原则、坚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、坚持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的原则、坚持生态优先、功能协调的原则”,通过“严格保护现有绿化成果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、加强科学规划设计、推动科技进步、积极提倡应用乡土植物、大力推广节水型绿化技术、实施自然生态建设”7项主要措施,全面开展节约型城市绿化各项建设工作。
此外,该负责人表示,各地建设(规划、园林绿化)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《城市规划法》、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不断加大执法力度,落实绿线管制制度。城市绿线必须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,保护建设成果。要结合节约型园林绿化的要求,梳理现有法规规章,加快修订、完善园林绿化相关法规和标准,将节约型园林绿化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技术标准和规范,使节约型园林绿化的要求更加具体化、更具有可操作性。与此同时,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也要会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,按照节约型园林绿化的要求,严格审查规划设计方案。要组织专家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充分论证,将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方案的评审标准中,从源头上制止不切实际,不尊重科学以及铺张浪费的行为,杜绝高价设计、高价建绿的问题。各地建设、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建设、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,大力推广节约型管理模式,走节约型、可持续性发展的园林绿化道路。